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我国两类产品被征反倾销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1:0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叶永笔实习生曹樱樱)昨天,商务部对外公布,欧盟已决定对原产中国的塑料袋采取反倾销措施,对该类产品包括超市用塑料袋、垃圾袋的进口关税提高至15.2%左右。

  此前,欧盟在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遭到英国零售商联盟抗议。零售商们认为,如果欧盟通过此项反倾销政策,那么零售商将首当其冲背负沉重的负担。
对于竞争力差的欧洲塑料袋生产厂家的保护,将损害消费者和那些已调整适应竞争压力的生产者利益。

  此外,7月6日,美国

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盒装铅笔反倾销行政复审案做出终裁,对涉案的国内7家企业征收从12.37%到26.62%的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星文教实业公司、上海福斯特笔业有限公司、上海
长城
笔业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铅笔方正有限公司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26.62%;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25.70%;山东荣鑫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12.37%。普遍税率为114.90%。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