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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推债券做市商新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0:08 南方都市报

  ■债券

  本报讯上周,央行召集部分会员机构在吉林开了一次做市商工作会议,探讨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以促进债券市场价格发现,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在会上,央行抛出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讨论稿),新债券做市商制度初露端倪。

  相比现行债券做市制度,新办法在做市商权利、义务方面规定更加丰富、细化,内容有了本质性变化。据了解,对于新债券做市商制度的讨论稿,与会做市商们争议不大,在进一步完善后即将实施。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共包括15家金融机构,其中,银行13家,

证券公司2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北京市
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新制度实施后,做市商队伍有望扩容。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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