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中介诈骗千万元房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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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14:17 经济参考报 | |||||||||
先“吃进”买家房款 再“拖欠”卖家房款 这厢大肆“吃进”买房人房款,那边恶意“拖欠”卖房人房款。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广房)因涉嫌诈骗市民房款,6月9日被广西南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南宁市一高校任职的王诗春女士有一套房子准备出让。2005年2月,她通过南宁市
与王诗春相反,南宁一所大学的黄冬玲老师则是付了29万元的房款后却一直得不到所购的房。2006年4月28日,黄冬玲从广西广房的广告上看中一套房子,并同意购买,双方约定成交价为29万元。5月15日,黄冬玲将28万元购房款通过工商银行转到了广西广房法人代表黄庆红的银行账户上。钱一转出,黄冬玲就发觉被“套”住了,打电话给这家公司商量要房的事,但这家公司以“找不到李晓佳”为由拒绝。 房子买了,却得不到钱;交钱了,却得不到房。类似王女士和黄老师这等落入广西广房“圈套”的,还有许多市民。6月12日,在广西广房大厅,记者见到了汇集在此的30多名“讨债者”。黄冬玲递给记者一份“讨债者”名单,上面列有近100人。黄老师说,广西广房仅“拖欠”这些市民的房款就高达960多万元。 “我们怀疑李晓佳是这家公司的内部人员,是专门诈骗我们的公司‘诱饵’。”记者6月12日从这家公司“总公司通讯一览表”上查到,“李晓佳”的确是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5年5月8日,李晓佳以购买商品房资金不足为由向中国银行南宁建政支行申请贷款26万元。当年5月23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楼宇抵押借款合同》。而李晓佳用作抵押的房屋正是王诗春卖给她的房屋。李晓佳开始还能如期还款,但从今年1月起,他就开始拖欠贷款本息。今年5月,中国银行建政支行一纸诉状把李晓佳告上法院,要求拍卖用作抵押的这套房屋还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也依法受理了此案。王诗春为此忧心忡忡。她说,一旦这套房屋被拍卖,自己将“人财两空”。黄冬玲也告诉记者,她从李晓佳手中所购到的那套房子,也是李晓佳向银行申请的“按揭房”,目前李晓佳已数月没向银行还贷了。“一旦银行把李晓佳告上法院,这套房子也可能被拍卖,我的29万元购房款也就有可能打水漂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在目前房产中介市场中,一些中介公司迫于资金压力,常常会挪用客户的房款,由此引发合同纠纷,而政府有关部门对中介公司监管不力,也助长了这些不法中介公司挪用甚至“诈骗”客户房款的行为。 本报记者 陈瑞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