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住房才算“自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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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8:31 沈阳网-沈阳今报 | |||||||||
新闻背景 九部委日前发文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这项政策中,对“自住房”的界定成为决定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的关键因素。
今报讯(首席记者刘洋)只有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才能算是“自住房”,享受到银行提供的贷款首付比例优惠。上周五,交通银行公布的“自住房”标准有望成为银行业内标准。 “自住房”一直没标准 “我们还没有对‘自住房’进行定义。”昨天,沈城多家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均这样向记者表示。不过,在各家银行现行的房贷政策中,大多倾向于“3套以下中小户型住房不算投资”的观点。交通银行率先定义 上周五,交通银行推出的“安居贷”个人住房贷款新品中,对“自住房”首次做出定义,“自住房”就是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根据国家政策,对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住房”,交行将给予最高8成、30年的贷款,而贷款利率可下浮10%,此外,房贷险、评估费、公证费等均可获减免。“这一政策还没有落实到沈阳,但我们接到总行的文件后,将立即执行这一标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负责房贷业务的刘处长说。有望成为业内标准 “因为国家政策在前,涉及到首付比例门槛,所以各家银行有望在近期明确自己的‘自住房’界定标准。”沈城另外一家股份制银行李先生表示。因此,交通银行的身先士卒有望一统业内标准。 追问一句 第一套住房咋判定? 有一点仍值得商榷的是,怎样来判定该套住房是否为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住房?“目前,沈阳市各家商业银行确定购房是否为借款人第几套住房时,主要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情况。”沈阳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中心陈总表示。但由于个人信用体系的约束相对有效,目前体系尚未成熟,仍无法发挥较大的效用,因此第一套住房的界定将是银行下一步要面临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