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率先公布自住房定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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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6: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自住房”的“身份”如何界定,至今在银行业内仍存有分歧。近日,交通银行率先对外公布了“自住房”的定义,即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并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目前,多数银行倾向于“3套以下中小户型住房不算投资”的观点。业内人士表示,交行这次明确给出“自住房”的定义,有望成为业内的标准。
交行总行个人金融风险管理部专家表示,“自住房”就是贷款人购买的首套住房,而对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自住房”,交行将给予最高8成、30年的贷款,而贷款利率可下浮10%,此外,房贷险、评估费、公证费等均可获减免。通过上述减压措施,如购置百万元左右的住房,贷款人可减免3万—4万元的费用负担。 交行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后,交行将重点支持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需求。而对高收入、多套购房及别墅等高档物业的购房人,交行则将采取缩减贷款成数和还贷时间、取消利率优惠等措施。 据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