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福州新开工商品住房 设计时敲定户型比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2:2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日前,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向各设计单位下发了《关于新报审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须提供住宅户型面积比例文件的函》,要求从7月5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在申请建筑方案、施工图报批时,设计单位须提供“住宅户型面积比例核算表”,并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据了解,这份新启用的核算表,把套型面积分成了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两档,设计单位除了要按照楼号逐户填写外,还要统计标明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套型总建筑面积、户数,分别占住宅总建筑面积、总户数的比例。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