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国家利益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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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1:27 经济参考报 | |||||||||
美国三大公司拆分、合并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垄断了美国的电信市场,它实行了包括提供长途服务、市话服务,以及通讯设备制造和研究开发在内的一体化经营。为了进一步加强这种垄断局面,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自行设计了专门的技术标准,并保守网络标准信息,以排除其他制造企业的进入。最明显的案例就是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滥用市场垄断力量拒
通过法律诉讼,美国法庭最终以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滥用市场力量,一体化经营和保密是反竞争为由,裁定其行为属于垄断行为,并在1984年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肢解成7个大型地区性电话公司,而美国电报电话只保留了它的长话业务、贝尔实验室和西方电器公司。 上述案例清楚地表明,美国的反垄断法是利用政府看得见的手干预市场,缔造、维护市场经济新秩序。在这时美国政府要做的就是行使“国家干预”的使命搭建起一个充满自由、公平竞争的经济平台,消除经济活动中的障碍。但是,仔细研究一下当时的背景,就会发现美国政府对美国电报电话公司的拆分正处于美国经济比较强盛时期,美国在全球难觅对手,拆分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不会引起其他外国有实力的相关企业进入美国电信市场,而接手的仍然是美国本土的电信相关企业,因而这样的拆分会达到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多赢的局面。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随着经济全球化,美国的经济在不断地削弱,而欧洲、中国以及印度等国经济实力在不断地增强,这时波音与麦道的合并案则完全体现出美国政府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 美国是世界航空工业大国,但在军用与民用上一直受到俄罗斯和欧盟的全面竞争,在在民用飞机上,美国与欧盟的竞争激烈。欧盟数度补贴空中客车,而美国五角大楼则利用巨额的军事订单变相补贴波音,然后双方又以非法补贴的罪名把对手告上世贸组织。最终,美国从国家利益考虑,在1997年允许了波音与麦道的合并。合并前,波音和麦道公司分别是美国航空制造业的老大和老二,居于世界航空制造业的第1位和第3位。合并后波音公司在民用飞机市场上明显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它独占全球飞机市场65% 以上的份额,而且合并后波音公司是美国市场唯一的飞机供应商,占美国国内市场的份额几乎达到百分之百。因此,单从市场结构角度来看,合并后的波音属于垄断企业,明显违反了《反托拉斯法》,但政府对于波音和麦道的合并不但不进行制止,还参与此事促成合并。 上个世纪末期,美国对微软垄断案的官司,经过长达三年多的拉锯最终以微软获胜而结束。 不论从市场结构的角度还是从市场行为角度微软都违反了反垄断法,但是美国政府出于对经济形势变化的考虑向微软妥协。一方面微软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巨大,对美元强势地位的巩固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进入21世纪后,美国经济出现萧条。以往极具竞争优势的IT业,在全球也面临着日本、印度及欧盟等的严峻挑战。美国政府期待微软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以抵御竞争对手的冲击。推动美国经济走出紧缩的阴影。在这里,美国政府的反垄断原则又一次体现出“维护国家整体经济利益”这一思想。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刘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