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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初定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0:37 每日新报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在股指期货合约与规则意见征求会上获悉,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保证金初定为8%。与会人士对自然人持仓1000手的限制以及单笔下单500手的最大量限制反应较大,不少参会人士纷纷建议提高这一限制水平。

  7月1日修订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显示,股指期货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6%,没有规定保证金上限。根据筹备组的解释,6%的保证金比例是在考虑未来
股票市场波动平稳的基础上,可能进行调整的最低限度。筹备组根据历史数据,对沪深300指数波动率测算后认为,6%的振幅较难达到。不过,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拟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据介绍,之所以会考虑8%的比例,是因为此前市场担心6%的比例太低,即使在现货市场出现4%的波动时,期货价格往往会超前反应,这时候期价波动可能已经超过6%了。

  也有与会人士对于8%的比例提出争议,他们认为,

股票现货市场的涨跌停板为10%,今后一些股票的波动幅度还将放大。如果沪深300指数当天出现接近停板的特殊情况,在来不及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客户已经爆仓了。这样,期货公司的风险很大。

  但筹备组认为,按照目前

证券市场波动情况来看,出现10%的概率非常小。保证金比例如果设定太高,会提高交易成本,而且保证金比例不应该按照沪深300指数现货的涨跌停板去设定。

  <责任编辑:张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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