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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工会影响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8:47 经济参考报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现在“加班已经成了一种企业文化”,在30岁-50岁的英年早逝者中,95.7%的人是死于过度疲劳或由于过度疲劳引起的致命疾病。而绝大多数的加班都没有经过工会的同意。

  工会既没有办法禁止企业让工人加班,更没有办法为工人讨要加班费。

  在我国,工会无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原因是工会往往缺乏独立性,它依附于企业,工会主席多是企业领导兼职,工会活动的时间、形式、经费都受制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所有者。而工会权力没有法律保障也是重要方面。虽然《劳动法》、《工会法》明文规定工会享有诸多权力,但这些权力条款大多留有较大的弹性空间,没有针对企业规定较为明确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工会组织没有劳动执法权,只能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相关工作状况进行监督,这注定了工会的权力只是虚权力。

  因此,工会要有用,就必须进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落实工会的权力,把虚权力变成实实在在的权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工会。


 叶雷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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