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了《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这是今年以来该局着手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特种设备、食品质量安全、计量监督和打假监管网络体系、推行四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协管员、计量监督协管员和打假协管员)合一工作中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了解,《办法》分总则、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的聘用与解聘、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的管理与职责、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的待遇与奖励、附则等5章共15条。《办法》规定了协管员的基本条件,并按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经质量技监部门培训,合格者颁发《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工作证》,并签订《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聘用协议》。鉴于在特定的工作领域(行业)聘请的协管员只能协管特定的范围,将所聘用协管员分为综合协管员和单项协管员。其中,集贸市场计量监督员和电梯、起重机械、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单位及汽车运输管理行业聘请的协管员为单项协管员,其他领域聘请的协管员为综合协管员。《办法》要求协管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协管的方针,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假冒伪劣为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确保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和计量准确,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据悉,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办法》聘请的第一批协管员已于6月底正式上岗。 作者:唐向荣 庞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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