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吁“私募基金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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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0:34 东方早报 |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昨日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首次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做出界定,这将帮助当前位于“地下”的私募基金获得合法地位。 吴晓灵是在清华大学举行的金融监管国际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当前,我国融资体系严重失衡,筹资重任高度依赖银行机构加大了其信贷风险,同时银行较高的信贷标准
吴晓灵认为,从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来看,始终由应该市场到主导作用,而政府所起的只是辅助作用。政府资金主要用于一些暂时难以预见结果的基础学科、农业科学等方面,大量的可以转化为生产力的科研成果还是需要社会资金进行投资。为此,应尽快给予私募基金合法地位,建立创业投资资金的筹集机制。 她指出,设立公司型的私募基金有利于对市场的管理,《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改也为筹集资金设立投资公司创造了条件。现行法规允许向不超过200人特定对象进行私募,但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上述法规中的“特定对象”指的就是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以及大额个人投资者,但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法律对此作出清晰界定。吴晓灵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将首次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做出界定,这将帮助当前位于“地下”的私募基金获得合法地位。 此前,外界对私募基金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充满担心。对此,吴晓灵表示,金融监管重点应该是以存款方式或以机构负债方式间接筹集资金的人,重点打击的是非法吸存。而合格投资者使用自有资金,以股本方式形成私募基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是投资者财产权的实现形式。 尽管去年国务院十部委联合发布《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被视为行业春天来临的信号,但吴晓灵昨日仍提醒称,创投业在我国发展仍不充分,退出机制的匮乏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当前资本体系下,未上市公司股权仍然难以流动。为此,吴晓灵提出,应设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立创业投资资金的退出机制。她的建议是,不但要拥有深交所的中小板市场,还应建立真正的创业板市场,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等一系列的多层次市场,而这需要证监会适当地降低上市门槛,同时强化行业自律的作用。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前后私募基金占投资者交易资金的比重达到30%~35%,资金总规模在6000亿~7000亿元,整体规模超过公募基金一倍。 早报记者 艾勇 祝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