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游乐场所经营者 必须上责任保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 12:52 法制晚报

  游乐场所经营者 必须上责任保险

  旅行社无责任险将缓年检

  本报讯(记者 王立莉 王凌旭)餐馆、景点、索道、游乐场等旅游场所和设施的经营者,今后将必须投保责任保险。

  近期,中国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今后,要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要通过试点,规定不投保责任险的旅行社,将暂缓通过业务年检,并被责令整改。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