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苏琳 首席记者高元勋) 昨天在大连召开的全国第二届农产品市场联络员大会上,国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处长胡剑萍透露,商务部自2003年起着手制定的《商业网点管理条例》,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同时,商务部正在起草《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并将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内贸易发展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两个国家级“十一五”规划。
胡剑萍说,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满足城乡消费、扩大农产品流通范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农产品流通环节损耗率高。2004年亿元以上市场中实行露天交易的占16%,半封闭式的市场接近20%,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更差。”胡剑萍说,目前,只有极少数市场实现了全过程冷链交易。同时,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落后。农产品交易基本采用对手交易,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不利于农产品在流通中增值,也影响农民增收。
胡剑萍说,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发挥较好,但分级、筛选、包装、冷藏保鲜、加工配送等增值服务跟不上,带动生产和引导消费的作用还比较有限。同时,标准化程度低,缺乏必要的检测、仓储、保鲜、运输、经营户管理等规范。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合理规划布局,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导致一些地区出现不合理的竞争,市场交易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全国有年销售额超过亿元的农产品市场1268家,已成为我国商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1268家大型农产品市场中,销售额最大的是深圳一家市场,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这些市场中,专业市场有729家,综合性市场有5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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