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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押后至7月13日宣判 四项罪名成立创维黄宏生最高可能判7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10:15 上海青年报

  香港廉政公署一谭姓发言人昨日向记者透露,在昨日香港区域法院的审判中,创维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宏生被裁定四项罪名成立,而其弟黄培升则有三项罪名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至7月13日,以听取被告求情及宣布判刑。被告暂时还被押惩教署看管。

  (记者 张良)

  谭先生告诉记者,共有黄宏生和黄培升两人接受了法庭的审讯,黄宏生及其弟弟黄培生有三项相同罪名,即两项串谋盗窃及一项串谋诈骗。黄宏生另被裁定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成立。“四项罪名最高可判7年监禁,但若同时执行则无需这么长时间,具体会怎么量刑要等到13号才能出结果。黄宏生若不服判决,仍有权提出上诉。”

  据了解,香港廉政公署于2004年11月30日在代号“虎山行”的行动中,拘捕创维数码前主席黄宏生、前执行董事黄培升在内的10名人士,怀疑他们涉嫌通过贪污手法进行诈骗及挪用公司资金。

  廉政公署于2004年12月1日落案起诉黄宏生和黄培升,指控他们涉嫌盗取公司资金逾4800万港元。2005年3月2日,黄宏生和黄培升再被廉政公署加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偷窃和一项串谋诈骗罪名。

  该案于今年1月17日起在香港再度开庭审理。而在今年春节过后,由于决定此案的关键人物———原

熊猫集团总裁陈祥兴和黄宏生以前的助手翟勇先后出庭作证,表示这笔费用是黄以咨询顾问的名义支付给他们的,这使得案件开始有利于黄宏生。并有传闻称,如果证据充足,黄将无罪释放。但若黄宏生败诉则将面临5年以上的刑期。黄宏生的律师团也表现出了比较乐观的姿态。

  黄宏生案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于今年5月8日至12日进行,一共持续了5天,双方就过去的证供分别向法院进行了重新分析和阐述。今年6月13日,黄宏生案件再次香港法院开庭,但法官表示对案件要作进一步了解,宣布将案件宣判延后,并于7月7日再度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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