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NOKJA、SAMSING、MOTROLA,这些克隆知名品牌手机的“杂牌货”堂而皇之地现身公主坟的手机卖场之时,国产手机天时达等四家厂商经销商刚被送上法庭。
说克隆手机丑陋,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克隆手段丑陋。克隆手机分为两类,一类是克隆外观,自己拥有牌照的国产手机厂商,如刚刚成为被告的天时达的SG4500
手机。他们的模仿还有一些自己的设计意图在里面。而另一类是克隆品牌,直接将NOKIA、SAMSUNG、MOTOROLA等国际品牌中个别字母进行变异,衍生出一些新品牌。这种“耍小聪明”的丑陋手段让人想起几年前的“旭日开”冰茶和“康师博”方便面。
另一方面是克隆目的丑陋。据说克隆手机的利润高达千元,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赤裸裸的金钱目的算不上多么丑陋,真正丑陋的,是其缺乏进取心的克隆目的。一些国际品牌的手机精品,其功能、质量都融入了最先进的科技,其外观设计也是引领时尚潮流的“惊艳”之作。而在国内所遭遇到的克隆,仅仅是外观的稍做改动,加上败絮其中的内部元器件。
我们看不到上世纪50年代中国人拆掉买来的外国汽车,钻研其内部技术的那种令人尊敬的克隆精神,也看不到在外形设计方面,基于国际品牌手机时尚外观的自主创新。这是一种危险的丑陋,不但让走在前面的别人瞧不起,更助长自己的惰性,长此以往,不知我们除了克隆还会什么。
扈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