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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寿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0:28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最近,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并正式实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该专项工作从今年4月至12月,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据了解,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
该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七个方面对照检查和纠正业务经营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是直接、间接给予投保人或相关人员回扣、财物或其他利益;二是账外向保险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三是向合法保险中介以外的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账外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四是因收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违规进行承保或理赔;五是在理赔中,账外收受利益相关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六是公司人员在业务招标、广告宣传、软件开发、物资采购、基建装修等过程中,非法收受、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七是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规章制度中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蒙广盛)编辑:杨东作者:蒙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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