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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09:24 中国证券业协会

  —— 部分证券公司学习座谈贯彻刑法修正案

  

  《刑法修正案(六)》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对证券期货犯罪规定的修改是本次刑法修正的重要内容之一。2006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机构部
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了部分证券公司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座谈会,来自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证券公司和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的业内代表参加了座谈。中国证券业协会黄湘平副会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有关专家介绍了本次刑法修正的背景、立法过程以及对证券期货犯罪规定的修改内容;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在提高资产安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等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并就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对证券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如何不断增强证券公司的合法守规经营意识展开了热烈讨论。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首先在会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本次刑法修正的有关背景和主要内容,本次刑法修正一是将一些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侵占和挪用客户财产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增设了新罪名;二是修改了犯罪构成要件,增强了刑事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刑事制裁的针对性;三是按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适当提高了法定刑。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本次刑法修正案关于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等违反受托义务,挪用客户信托或者委托财产行为的规定,为保证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有效遏止挪用客户资产情况的普遍发生,对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刑法修正案对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将实践中缺乏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的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挪用行为界定为犯罪,扩大了刑法在资本市场的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统筹协调、有效衔接,健全了关于证券公司民事、行政、刑事衔接锲合的法律责任体系。三部法律与正在制订中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共同构成了整个证券公司行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该负责人还向与会者介绍了自2004年8月以来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中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的主要工作:一是针对历史形成的挪用客户资产问题,重点督促证券公司全面整改。中国证监会对整改不力的证券公司相继采取了限制业务、公开批评等有力措施,对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证券公司逐家提出了风险处置、全面限制业务、立案稽查、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措施。在新证券法实施后,先后对未按计划整改的9家证券公司采取了限制业务措施,暂停了由于新增违规的2家证券营业部的业务。二是完善基础制度,形成有效机制,防范新风险。在2005年全部证券公司完成独立存管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实施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截至2006年6月底,首批选择的45家实施第三方存管的证券公司中,12家公司已经实施,10家公司正在组织实施,9家公司方案正在评审,其余14家公司正在研究制定方案。此外,中国证监会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还制定了国债回购“新老划断”的改革方案,并对客户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三是严肃市场纪律,尽快处置劣质公司,初步建立投资者损失的补偿机制。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处置13家证券公司的基础上,2006年上半年又对整改无望的8家证券公司采取了清理托管、破产重整、收购兼并等风险处置措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也于去年正式成立,对被关闭、托管的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损失的补偿机制初步形成。目前,证券公司的底数已基本清晰,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已全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全行业历史遗留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违规理财、账外经营、国债回购等余额比2003年底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前全面大幅下降,证券公司的违规现象得以遏制,行业风险得到了充分释放,客户资产的安全度大大提高。

  他最后指出,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将在未来一个时期坚决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的相关精神,努力促进市场规范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配合刑法修正案,结合监管实际,协助有关机关修改《经济犯罪追诉标准》;二是坚决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严格执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以刑法修正案的发布为契机,巩固综合治理成果,强化证券公司保护客户资产安全、守法经营的意识。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 本次刑法修正的大部分条款均涉及资本市场,是继《公司法》、《证券法》进行重大修订后,与公司法、证券法相配套,在刑事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立法活动。本次修订后,涉及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将更为完善,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打击资本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证券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乃至保障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证券公司应当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次刑法修正案的相关精神,密切结合证券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履行对客户的忠实义务和受托义务,加强对客户利益的保护,健康发展托管业务;二是明确区分合法的新型市场交易行为与非法的操纵市场行为,坚决杜绝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三是督促、协助上市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履行对投资者的法定义务;四是加强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法定信息披露工作;五是加强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守法意识;六是加强证券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从制度、源头上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七是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对证券公司内部的犯罪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案件发生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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