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琦】记者从中消协获悉,从今年7月起,中消协将开展揭露虚假广告的社会监督活动,并评选出“2006年度最受消费者谴责的十大虚假商业广告”。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5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涉及虚假广告及虚假品质表示投诉2.17万件。目前,在食品、保健品、医疗、药品、美容服务等方面,来自于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特别是电视直销广告、网络、自制小广告等,利用消费者追求健康的迫切
心理,普遍宣称“利用最新或高科技”,积极保证“有效率”,反复承诺“不反弹”,进行虚假宣传,诱导非理性的消费行为,个别甚至涉嫌变相传销,牟取非法利益,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极大损害。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自今年7月起开展“甄别消费信息,揭露虚假宣传”活动,旨在依靠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建立对虚假信息进行甄别的日常社会监督机制。中消协将根据消费者的举报,广泛收集线索,组织专家对传播虚假信息的商业广告进行甄别、揭露、批评。在此基础上,中消协还将评选出“2006年度最受消费者谴责的十大虚假商业广告”。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向记者介绍,虚假广告也是商业欺诈的一种,其界定主要依据我国现行《广告法》。据了解,虚假广告主要是指广告中具有不真实的内容,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用途、价格、有效期限、产地等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作不符合事实的虚假宣传,从而使消费者信以为真,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于消费者举报的虚假广告,中消协将通过三种途径进行跟踪治理:首先是向社会告知,提醒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其次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对于虚假广告主以及广告发布方追究责任;另外中消协还将联合相关行业组织,倡导行业自律,杜绝虚假广告。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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