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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9:51 河北日报

  本报讯(徐怀亮、黄清标)日前,邢台晶牛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护神军需印染厂和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已分别提前两个月和七个月,完成该市下达的年度环保限期治理目标。

  为切实解决水、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邢台市4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06年度环境保护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要求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位于市区内及12个县(市、区)的43家废水、粉尘、烟气等污染物排放量大
或不稳定达标的企业,在7月31日至12月30日不等的时限前,分别达到各自的污染物治理目标要求。

  该市要求各企业在接到《通知》30日内,须分别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交治理方案及实施计划,并于每个月末以书面形式向市环保局报告治理进度,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排污企业,将被罚款、停产和关闭。据悉,邢台市环保局在加强督促的同时,也及时向各企业提供一些技术含量高、运行费用低的治理新技术和相关信息,帮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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