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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和餐馆不能混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8:46 城市快报

  近日中国烹饪协会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建议在工商营业执照中规范使用“饭店”和“餐厅”“餐馆”等行业术语,以免造成相关企业经营和消费认知的误区。

  据了解,在本市近 2万家餐饮企业中,存在很多餐馆乱用“饭店”“餐馆”等名称的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住宿业包括宾馆、饭店、一般旅馆和其他住宿服务;餐饮业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包括正餐
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和其他餐饮服务。按照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饭店应属于住宿业,餐厅、餐馆则属于餐饮业,两者属于不同的两个行业,不应混淆。

  记者郭月通讯员郭立久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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