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交强险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7:5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正式实施之际,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交强险业务的单独核算,《暂行办法》首先确立了“准确、公平、透明”的核算原则,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循以上原则单独核算、单
独报告交强险的经营状况。其次,《暂行办法》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完善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准确核算交强险损益提供了组织体制、专业人员和技术条件的保障。第三,对保险公司收入、费用的认定程序和分摊方法提出了严格要求。第四,《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分别按家庭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挂车等各类车型和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核算交强险损益,为费率的厘定和调整提供基础信息。第五,《暂行办法》要求各公司要根据保监会规定的频率和时间,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


 记者 毛晓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