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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通航城市新增11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3: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民航总局昨天宣布已与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就内地与香港间的航空运输做出了新的安排。根据安排,内地与香港之间将新增11个通航地点: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和宜昌。至此,内地与香港通航的城市达到56个。

  新安排还放宽了运力限制。客运方面,有35条航线将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夏季分
阶段取消运力限制,放开班次,机型不限。货运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两个航点之外,其他各航线的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季起取消。新安排还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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