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补偿太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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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2:3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黄汉杰 本报讯 昨日,东方电子(000682)披露了股改方案,对价方案为10送1股+转增1股,综合对价水平为10送1.32股。此次股改并未将解决中小股东诉讼作为前置条件,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将先股改后解决。
公司控股股东表示,将在股改方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小股民诉讼”)的适格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同时控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公司6021万股股份承担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中约定的需要向适格原告履行的65%的责任。 对于东方电子控股股东提出的解决中小股东诉讼的方案,福建证券维权团檀律师表示,这一方案比较难以接受。首先,这一方案对股民损失的补偿太低,其次,没有现金赔偿,显然有失公平。解决方案一定要考虑原告的诉讼成本问题,如果仅仅是股票的话,不确定性还是太多,毕竟股改后公司股价能剩多少还是个疑问。不过,最终还需在青岛市中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东方电子将于7月31日召开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