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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同价”治不了药价虚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0:59 哈尔滨日报

  何勇海

  从7月1日起,郑州市49家医院药品将实现同城同价。过去在河南郑州不同医院里看病,同一种药品价格可能相差几十元。为此,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药品招标属地政策,不管是省直医院,还是市直医院,均纳入所在城市参加统一的集中药品招标。这样,同城各家大医院的药品进价就可以统一,最终也就可以在药品的零售价上实现“同城同价”。

  医院药品“同城同价”的政策在全国恐怕也很少见。在过去,同一批号的同一种药品,价格并不相同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因为药品由医院单独招标,单独定价,加上医院档次不一,同城同药却不同价,对看病的老百姓来说很不公平。而今,医院统一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药品进价统一,就可以让老百姓得到“同城同价”的巨大好处了吗?未必。

  如果不能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完全放置在光天化日之下,老百姓面对的也许就是药品“同城高价”。其实,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关键显然不在“同城同价”上,而在于同城“同”的是不是老百姓可以承受的价格,只有“同”的是老百姓认可的最低价格时,才会给他们带来真实的好处;若“同”的仍是高价,不仅无助于解决看病难,反而会因为“同城同价”,让患者失去选择余地而被迫向高价药品就范。

  另一方面,

医院的环境、设施及水平不尽相同,采取统一的价格,犹如让不同档次的酒店对同一品牌的酒水制定同样的价格,破坏了价格的调节机制,模糊了不同档次医院的差别,一些档次较高的医院是不答应的。据说“同城同价”政策在去年初即开始酝酿,其间几经反复,至今才得以出笼。

  “同城同价”的最终结果可能是:级别相同的医院,同种规格、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药品,销售价格相同;两个不同的医院,比如一个是省级医院,另一个是市级医院,

药价不一定相同。省直和市直医院“药品同价”,就成了一句空话。医院仍然可以自行其是,由于专业与信息的障碍,消费者无法自行甄别所购药品是不是“同城同价”,又能从中得到多大的实惠呢?

  此外,“同城同价”仍拿给患者乱开高价药品的医生没办法。即使“同城同价”了,高价药品仍然会满天乱飞。因此,药品“同城同价”治不了“医疗乱象”。医药市场的完善尚有很长的路要走,绝不能靠“同城同价”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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