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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新规1日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1:5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李洪

  本报讯深沪交易所新交易规则(以下简称“新规”)7月1日施行。新规新增了市价申报,原集合竞价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交易公开信息内容也有了变动和调整。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新规的调整和变化,将改变投资者过去的操作习惯,并对投资者交易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新规明确,自7月1日起,集合竞价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具体调整为9时15分至9时25分,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时15分至9时20分可接收申报,也可撤销申报;9时20分至9时25分可接收申报,但不可撤销申报。另外,深交所上市权证收盘价将通过开放式集合竞价方式产生。

  新增市价申报是新规的一大看点,主要是增加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剩余转限价申报。但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等业务调整将于8月7日实施。深交所也暂不接受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接受以上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调整申报价格控制包括两点:一是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调整为

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二是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和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新规对交易公开信息内容的调整和变化相当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六点:一是当日收盘价涨跌幅划定须公布交易公开信息的证券范围,由日收盘价涨跌幅超过7%(含7%)的前5只A股票(基金)调整为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基金)。二是须公布交易公开信息的证券范围扩大至日价格震幅达到15%、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基金),以及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封闭式基金。三是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内容:由当日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成交金额调整为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四是增加了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异常波动的标准: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五是对于异常波动股票、封闭式基金,公布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六是对于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而实施特别停牌的证券,可根据需要公布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股份统计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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