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新规则下如何炒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11:29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任强】本月开始,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正式实施,本次新版交易规定作出多项重大的修改和创新。

  集合竞价调为开放式

  沪深交易所本次集合竞价将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
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沪深两市,自7月1日起,集合竞价将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具体调整为:9:15至9:25,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收盘前3分钟,从每个交易日14:57开始至15:00。

  在深市所有有涨跌幅限制证券中,由于中小企业板股票波动性较高,新《交易规则》将中小企业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调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深市其他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仍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

  市场人士指出,从中小企业板的实践经验证明,实行开放式集合竞价可以提高集合竞价透明度,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参与集合竞价的意愿,强化集合竞价的价格发现机制,并减少集合竞价期间市场的操纵行为。

  公开信息范围扩大

  上证所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等业务调整将于8月7日实施。交易方面,新增市价申报,增加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剩余转限价申报。同时,还调整申报价格控制,如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调整为: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等。

  沪市在公开信息披露方面,将原来涨跌幅超过±7%的股票进行披露,修改为与“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的偏离值,这意味着是否公开披露,要与自身对应的分类指数相对比,而不是简单地只看涨跌幅。此外,新《交易规则》把日价格振幅达到15%、日换手率达到20%等相应情况都纳入到公开信息披露范畴当中。

  “交易所交易公开信息一直被市场重视,从中可以显露主力资金的动向,以前只有涨跌幅超过±7%的股票才公布前五名营业部。本次公开信息范围扩大,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数据,对投资判断具有很大的意义。”江苏天鼎分析师秦洪表示。

  预留创新空间

  这次交易规则修订充分利用了《证券法》赋予交易所的市场创新空间,对于部分目前尚未明确推出时间的融资融券、T+0等交易制度创新内容,采用了灵活的表述,给未来市场发展留有空间。

  推行差异化交易机制,不同类型的证券品种可以实施不同的交易制度,意味着市场今后可能实施T+0交易和进行融资融券;深圳交易所将新股首日的竞价范围从15元调整为150元,这被市场认为是为创业板的开设做准备;修订了首次上市和退市环节的相关内容,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后若第四年中报仍然亏损,不再直接退市,而是到第四年年报披露后视盈亏情况再作决定;加大了监管的范围和力度,明确了多种情况下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在监管范围内,交易所可以根据情况不同采取措施。

  市场人士指出,新规则为更多的证券品种实施T+0交易提供了可能性,相关品种存在市场机会。对于上市公司退市要求的放宽,使那些绩差个股有着更为充裕的重组时间,为并购题材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责任编辑:闫新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