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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给回扣将上“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4:23 深圳商报

  卖药给回扣将上“黑名单”

  深圳1000多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联手拒绝商业贿赂

  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通讯员耿秦

  【本报讯】近日,在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打击商业贿赂会议上,全市1000多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联手向商业贿赂宣战,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夏娜同时在现场宣布,对涉及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对涉嫌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深圳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达392家,经营企业853家。医疗器械每年生产总值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去年达到53.38亿元,占全省的1/2到1/3强。同时,深圳还集中了全省半数以上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给企业创造一个公平交易的环境,保证公众健康安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近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今年该局将开展专项工作打击4类医药购销贿赂,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药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上述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招标竞标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上述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上述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等。

  王夏娜表示,我市的个别企业在其他城市打击商业贿赂行动中上了黑名单。目前我市各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切实加以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对查出不正当交易问题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已经构成违反《药品管理法》的,将依法处置直至吊销其许可证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对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将吊销其生产企业许可证。对涉嫌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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