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玫瑰陷阱” 江城推出婚纱摄影服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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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2日 05:1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徐宁 通讯员 张镝 元武 晓玲 周军)武汉市工商局、市人像摄影协会联合宣布,从7月20日起,《武汉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在全市婚纱摄影行业推行。 近年,婚纱摄影日趋火暴,成为不少新人成亲不可或缺的“规定动作”。然而,由于该行业缺乏规范的婚纱摄影合同,致使纠纷不断,喜事屡成烦心事。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
据了解,纠纷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预付款预而不退,一些影楼利用消费者不懂“定金法则”的弱点,在单据上不写“订金”而标注“定金”字样,一旦顾客发生分手、出国难归等变故,便可“合法”的拒退定金;追加收费,一些影楼利用消费者“仅此一次、力求完美”的心理,不断升级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致使出现原本2400元的婚照套餐最后竟狂飚至7680元的荒唐事;口头约定无凭无据,一些影楼在样片效果、入册数量、相册尺寸等方面均是口头承诺,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麻烦。 据介绍,示范文本共7条23款,从拍摄数量、相册尺寸、服装提供等诸方面予以明确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