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发改委30日起上调电价 > 正文
 

上海居民电价每度涨0.7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0:26 东方早报

  上海发改委昨天表示,上海居民用电价格从昨天起上调,峰时价格每度由0.61元调整为0.617元,谷时价格从0.30元提高到0.307元。非居民用电价格上涨幅度较高,总体平均上涨2.2分。

  此次电价上涨,是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全国电价调整方案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日前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而根据上海市的具体情
况,此次上海市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其中居民电价提高7厘。

  据

国家发改委介绍,这次调整电价,主要用于煤电价格联动、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
能源
发展、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等。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是继2005年5月第一次启动煤电联动、电价上涨2.52分/度之后的第二次电价上涨,此前全国煤炭均价2006财年已经上涨近5%。

  据上海市发改委介绍,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上海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44分。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

  而为保障新投产机组正常运行,上海此次将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4004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不过,上海市发改委透露,这些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正常电价执行。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在电价平均上涨的情况下,为减轻学校电费负担,此次调整,将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下降近0.10元。

  据上海市发改委介绍,在国家规定的调价幅度内,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上海市对非居民销售电价结构也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一是继续实施季节性电价,夏季(7、8、9三个月)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6分,其他季节提高1.9分。二是夏季继续拉开峰谷电价差价,13时至15时尖峰时段执行高峰电价,对可中断用户实行避峰补偿电价。三是提高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基本电价标准,拉大电压等级差价。

  据介绍,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夏季电价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

  早报记者 封欣 周文天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03,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