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7月1日起销售储蓄国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03:3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琰)中国工商银行从7月1日起代理销售2006年第一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客户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活期资金账户及先期开通的托管账户从7月1日至15日可在工商银行经办个人金融业务的任意网点直接申购储蓄国债。如为代办,则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6月30日说,这期储蓄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
本期国债的托管账户实行实名制。每一账户起购点为100元,按照100元的整数倍购买和兑付,但当期最高购买额不能超过100万元。本期国债虽不能流通转让,但持有半年以上,就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客户在购买储蓄国债的同时,即相当于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如果客户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储蓄国债作为质押品,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需要提前变现兑取本期国债,则需要按兑取本金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满半年不满两年的,按票面利率计息并将扣除6个月利息;满两年不满3年的,按票面利率计息并将扣除3个月利息。 与以往凭证式国债不同的是,购买电子储蓄国债需事先到试销银行办理托管账户开户,从而免去投资者保管纸质债权凭证的麻烦,安全性更强。从收益上看,储蓄国债利息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储蓄国债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信用等级高,照顾了客户长期稳定的投资需求。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此前,我国投资者可以投资的国债品种只有记账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现在出台储蓄国债,给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