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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和质检总局公告:有条件恢复进口美国牛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7: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三十日电(记者 尹丹丹)中国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说:有条件恢复进口美国牛肉。

  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六月二十九日,中国农业部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有条件恢复进口美国三十月龄以下牛的剔骨牛肉。

  公告允许进口符合中国检验检疫要求的美国三十月龄以下剔除完整脊柱和头骨、脑、眼、脊髓、扁桃体、回肠末端的剔骨牛肉。

  根据公告规定,有关具体进口检验检疫要求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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