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评论: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 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5:07 经济参考报

  从政府采购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看,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

  政府采购集中度不足的主要表现

  部门采购与集中采购并驾齐驱,极大地分流了政府采购规模。

  从近三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看,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虽然不断增加,但占采购总规模比例不断下降。2002年,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占总规模的72.8%,2003年下降到61.8%,2004年下降到59.5%,其中,部门采购规模865.4亿元(部门集中采购457.2亿元、分散采购408.2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40.5%(部门集中采购占21.4%,分散采购占19.1%),政府采购的集中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看,货物类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中有21种,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有32种,是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1.5倍。工程类项目,将部门确定的本系统单位公用房建设和装修工程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服务类项目,将本部门或本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这种划分格局,部门采购范围过宽、规模过大,严重制约了集中采购规模的增长。

  采购项目不能统筹安排,极大削弱了集中采购集中优势的发挥。

  目前政府采购制度设计和职能分工模式下,集中采购机构是负责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的执行机构,存在集中采购机构级别规格设置和挂靠单位不统一,甚至是“五花八门”。这种状况客观上造成了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了联系流于涣散,“各自为战”,从体制上限制了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不能有效地集中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项目实施统一采购,不能整合采购项目、统筹安排,集中采购的集中效应也就不能再更高的层次上发挥。

  按照法律规定,《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关系只是做了框架性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这样,集中采购机构同采购人之间缺乏有效的业务沟通渠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业务流程中的职能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靠双方私下协调目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同采购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不利于政府采购集中优势的发挥。

  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的必要性

  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节约财政性资金。

  《政府采购法》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的要求。只有集中度提高了,集中采购机构才能整合采购项目,统一采购,才能提高单次采购规模,增加对供应商的吸引力,集中采购机构才能增加同供应商“讨价还价”的砝码,促使供应商降价。

  有利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政府采购高度集中后,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由一个或几个集中采购机构负责,集中采购机构的“一举一动”都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供应商、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使政府采购能成为真正的“阳光工程”。不但监管成本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极大的提高了监管效果,用监管的利剑推动依法采购、规范采购,敦促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各种问题的发生。

  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的措施

  一、 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政府采购法》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因此,集中采购目录的编制,直接影响到集中采购的规模。从目前全国政府采购情况看,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基本上是通用类项目。

  调整集中采购目录,首先,要把部分未纳入采购目录中的项目纳入到目录中来。如新建工程、票据等项目。其次,应当合理划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范围。

  二、 加强集中采购机构业务联系,探索联合采购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国内政府采购统一市场。目前,集中采购的业务联合可以采用以下模式。一是通过项目联合,如两个以上的集中采购机构所采购的项目相同或类似,或能为一个厂商所生产,可以打包整合成一个采购项目,统一组织采购,再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分别送货。二是通过分工联合,尤其适用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模式,如不同集中采购机构所负责用户地域分布接近或供应商有能力在不同地区供货,可以由一个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招标,其他机构负责供应商履约的监督,或共同招标、共同监督,但共同执行一个采购结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倪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