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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重大决策失误要追究国企领导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1:35 北京现代商报

  国资委将对不依法办事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有关领导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昨天表示,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重大资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黄淑和还说,各地国资委要进一步强化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要把企业领导层能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作为考察任用企业领导人员
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以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

  季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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