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7日表示,一些地方财政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致使预算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出入较大,未编入预算的这部分资金实际上脱离了省级人大的审查监督。
他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时说,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省级政府应将中央财政对该地区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全部编入本级预算
。但据对20个省(区、市)的审计调查,2005年,这些省(区、市)本级预算共编报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3444.27亿元,仅为中央实际补助7733.65亿元的44.5%。
据此计算,仅这20个省(区、市),就有逾400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脱离省级人大的审查监督。
审计报告称,此次在对48个中央部门去年执行预算的审计中,发现违法违规金额55.1亿元;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金额658.58亿元。从审计结果看,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此外,去年审计38个中央部门查出的问题已有95%得到纠正,其他问题正在纠正之中。通过整改,有关部门、单位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1.83亿元,追回和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64亿元,拨付使用被滞留闲置的资金117.62亿元;有2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6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补助补出三大问题
李金华列出了在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三大问题:地方财政对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够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目前参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部门多达37个;15个中央部门在部门预算中共安排中央补助地方支出383.69亿元,一些资金名义上是专项转移支付,实际用作部门经费或系统内经费补助。
李金华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一是中央预算年初没有将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分解到地区和项目,而且省本级预算编报的时间早于全国人大审查批准中央预算的时间,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难以对中央补助资金特别是专项补助的数额作出预计。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
“虽然财政部2005年提出了‘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的原则要求,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仍不规范。”李金华说,从调查的20个省(区、市)看,2005年本级预算编报的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仅为上年执行数的47.7%,2006年也才达到52.5%,“未编入预算的这部分资金实际上脱离了省级人大的审查监督。”
审计长开出药方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一位专家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几年,李金华的审计报告几乎每年都提到预算不够细化、预算编制不及时等问题。
在这位专家看来,审计中发现预算制度需要改进的问题还有:人大、政府、具体用款单位之间的权力划分不明确;预算管理当中的制衡机制没有形成,权力过于集中,预算的执行机构和编制机构未分开;预算不完整,经人大批准的预算不是全部纳税人的资金,不仅存在预算外资金,还有既非预算内又非预算外资金,就是“预算外的外”资金;政府事权划分不明确,导致转移支付难以规范。
目前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已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7%,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5%。对于加强这部分资金的管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李金华在报告中也提出了意见———
要尽快细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详细预算,并督促地方财政完整地编报本级预算。
要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置,新增项目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对到期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及时清理,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改进资金分配机制,对明显属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体项目的确定交由省级政府办理,中央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政策、规划和必要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管好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审计报告变脸
今年的审计报告,标题中少了“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内容也没有较多涉及。
审计署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符合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新《审计法》。修订后的《审计法》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据此,审计署作出调整,企业审计、金融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不再纳入审计报告,而以审计公告形式分别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审计署将对今年审计报告中的变化和问题,作出相应解释和说明。(张馨月)
(卓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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