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市生鲜食品7月31日前须进安全系统
本报讯(曾海林 沈诏军)市工商局昨日发布消息称,今年7月31日以前,我市大卖场、社区超市的生鲜食品全部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管理。
我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运用流程跟踪和总量控制的方法,对所有进入市场流通
的生鲜食品从生产基地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进行流程跟踪和安全质量控制。在流程跟踪的基础上,系统主要采用总量控制的方法来控制检验检疫的效率,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生鲜食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现农药、兽药、抗生素、生长激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生鲜食品,将禁止销售并监督销毁。与此同时,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检验检疫部门配备的系统操作员,将对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确认结果,开票并公示,各级工商执法人员则为系统的操作人员,每天对食品安全凭证出具的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市工商局昨日发布的通知,各超市和卖场要注册管理系统的交易号,超市卖场要使用或授权使用该交易号开具上市凭证,即每天开具的上市凭证载明销售对象(零售商)是超市,实现管理系统对其质量和总量的监控。同时超市卖场要从有检验检疫资质的批发市场进货,确保生鲜食品来源合法。
超市卖场要严格进货查验,通过生鲜系统、上市凭证、进货台账三项查验,实现生鲜食品上市凭证数量和进货查验数量的平衡。对超过总量或凭证以外品种的生鲜食品,责令供货商提供新增凭证,对无法提供凭证的要予以下架处理。坚决杜绝凭证混用、充数和假证的现象。
工商人员将加强对超市的巡查,发现未按规定对生鲜食品进行索票和查验的将责令其下架,对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链接: 我市超市蔬菜大多"身分不明"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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