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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打手机可罚款20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5: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沈勇通讯员湛广侯斌)民航总局近日在其网站上公布《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对乘客危及民航飞行安全的十种行为作出明令禁止。其中对“在飞机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并影响飞机起降安全的”行为,提出处以2000元罚款。对此,部分航空公司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条例如果通过并实施,将增强各航空公司飞行安全保障的可操作性。

  南航深圳分公司新闻发言人介绍,飞机飞行全过程中,对使用手机、电动遥控工具、手提电脑上网等会产生无线电波的行为是完全禁止的,因为这些无线电波会严重干扰飞机与地面的正常通讯。深圳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2000元的罚金是可以理解的,民航飞行安全不比马路交通管理,如果出事损失特别巨大,较高的罚金完全有必要。

  记者获悉,《条例(草案)》对在机舱内吸烟、擅自饮用酒精饮料、擅自调换座位等也都发出禁令,另外乘客“强行将不符合尺寸及重量要求的行李带入航空器客舱内”等行为,《条例(草案)》只规定了“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民航总局将在7月下旬召开专门的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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