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世昕)在今天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有这样的评价,这项制度减轻了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但由于一些地方医疗费报销比例偏低,影响农民受益程度。
审计调查的20个县(市、区)中,中西部15个县(市、区)农民医疗费报销比例平均为29.2%,低于东部5个县(市、区)14个百分点。
审计报告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没有具体规定,中西部地区合作医疗基金规模较小,一些地方担心基金超支。一些地方对外出农民工医疗费报销限制较多,导致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比例较低。
另外,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条件普遍较差,农民就医质量得不到保障。截至2004年底,中西部15个县(市、区)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的医疗设备总值仅占这些县(市、区)全部医疗设备总值的17.7%,且多数设备陈旧老化。
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也严重不足,如抽查19所乡镇卫生院中8所卫生院没有妇产科大夫,两所没有内科大夫,7所没有外科手术大夫,15所没有专职护理人员,12所没有药剂师,8所没有化验检验员。这种状况使一些患病农民不得不远赴城市求医,加重了负担。同时,一些地方尚未推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导致一些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药品购销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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