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方案引起各方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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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6: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空混气价怎么调,你还可以再提,电话:5397026,5397010 本报讯(记者 曾海林)在昨日的调整管道空混气价格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2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多数代表赞同调高管道燃气价格,但价格调整幅度不宜过大,多数代表赞同按第一方案调价,也有代表认为,价格调整应逐步推行,不宜一步到位。
张振裕(厦门华侨中学教师):管道空混气九年没有调整,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优惠价,而瓶装液化气价格一直在上涨,这是不公平的,因此管道空混气价格调整势在必行。建议采用方案一,即建立随原料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的厦门市管道空混气价格调整机制方案,随市场价格调整。 庄宛(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任医师):我个人认为调价是有依据的,但要考虑几个问题。首先是居民用户每立方米管道空混气价格调为6.51元,只有深圳、广州、珠海等城市的管道空混气价格高于厦门,根据各地综合因素,调价幅度值得商榷。其次是要适当补贴低保人员,生活困难的人群。三是原料涨价压力可以由社会各方分担,不应全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燃气公司可以多一些采购途径降低成本。 姚立中(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我用了六年的管道空混气,调价可以,但是两个方案的调价幅度偏高。另外,燃气公司说按行业最低利润率为6%公司进行计算,现在相当多行业达到1%、2%的利润率都难,6%的利润率是否背离了公益事业的保本微利原则? 蒋慧琼(厦大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我对管道空混气调价在居民中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对于调价低收入家庭多数反对,而中高收入家庭认为调价对他们影响不大。这说明低收入家庭对管道空混气依存度高,而中高收入家庭可以采用到外面用餐,使用电磁炉等方式减少对管道煤气的依存度;在调价幅度上,不管是低收入还是中高收入家庭都认为幅度过高,加大心理负担。建议采用方案一建立波动价格,同时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建设。 市物价局表示,由于有些代表还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来不及表达,7月5日前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登录市物价局网站局长信箱留言,向物价局反映,物价局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以及社会各界的反映,拟出调整方案上报厦门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联系电话:5397026,5397010,传真:5397012,网址:http//www.xmwj.com。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