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土局近期发布了穗国字439号《收回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公告》,而其中被无偿回收恒基集团子公司开发的青年宫地块再次引起各方的关注。
据悉,青年宫地块开发改造项目是在1997年底,由广东嘉星公司与广州青年宫合作进行开发,该地块位于广州最繁华地带,而其中的开发商广东嘉星更为香港恒基集团子公司。
而在青年宫领导班子换届后,青年宫负责人要求与广东嘉星再重新签订为期42个月的合作合同,同时要求广东嘉星需再向广州青年宫支付第二个建设期内的一次性拆迁补偿金和营业损失。而广东嘉星却认为该款项支付的依据不足,致使开发陷入僵持阶段。
随后,广州青年宫向规划局申请了临时建筑,搭建了商铺进行租赁,更向国土局申请土地闲置,以收回土地、终止项目。
而此时广东嘉星的母公司恒基集团却已经为此项目累计投资了近上亿资金,随着国土局将土地编入无偿收回项目之列,巨额的投资很可能随之蒙受损失。因而广东嘉星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涉及到了闲置土地、临时建筑以及无偿收回土地等问题。
考虑到土地在被闲置的原因上确有特殊的情况,广东嘉星投入巨大并也已经蒙受了损失,因而引起广东省委、省政府在了解相关问题后,表达了严重的关注。而这也体现了《行政许可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已经尘封十年的青宫地块开发计划可能将迎来重新启动的曙光。由于该合作项目历时过久、涉及的金额巨大,因而有关纪检部门已经立案,着手调查其中是否存在阻碍项目开展的人为因素或违纪问题。(张伟霖)(27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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