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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三周年,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日前就《安排》有关问题接受了媒体联合采访,实录如下:
问:什么是《安排》?《安排》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答:《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实质是促进内地与港澳更自由顺畅的贸易往来,取消货物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逐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各种限制,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由于港澳是高度开放的地区,是世界上功能最齐全的自由港。在货物贸易方面,除极个别商品外,基本上不征收任何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港澳对本地资本和外地资本一视同仁,基本上没有市场准入限制。因此,《安排》在内容上主要体现为内地对港澳的开放。
内地与港澳《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内地与港澳逐步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各项措施。首先,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内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对部分原产港澳产品实行零关税;自2006年1月1日,内地对原产港澳的产品全面实行零关税。同时,内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对港澳产品的非关税措施(进口配额、许可证)和关税配额。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双方彼此之间不采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其次,服务贸易对港澳的开放方面,内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在物流、分销、视听、旅游、电信、银行、保险等27个服务行业扩大对港澳的开放。主要包括: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开放措施 ,如提前1—3年实施我对世贸组织的开放承诺;如对港澳投资企业取消股权限制,允许独资经营;如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如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的限制;以及允许港澳会计、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参加内地专业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等。再次,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加强7个领域的合作,包括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和产业合作。
问:内地与港澳为什么要签署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安排》?
答:首先,《安排》是应对区域经济合作挑战的必然选择。进入二十一世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各国和地区扩大对外经贸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截至2006年3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已达340个,其中有80%是在过去10年里建立的。《安排》的签署实施,是三地经济深化合作、共同发展,应对外部经济环境挑战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28年来,香港、澳门一直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内地与港澳之间在已有密切的经贸关系基础上,要进一步向前发展,就要创新合作机制、合作方式。签订“更紧密的经贸安排”,就是要促进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的融合,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
第二、从内地来说,《安排》是内地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内地通过与港澳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关系,能够更多更好地吸收港澳的投资,扩大与港澳的贸易,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澳门作为投资贸易平台的作用,促进内地制造业的升级和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内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第三、从港澳本身来说,《安排》是对港澳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为了摆脱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给经济带来的困难,香港特区政府提出“背靠内地,面向世界”的施政方针,希望将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优势与内地的资源和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澳门经济以博彩旅游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经济风险较大。为此,澳门特区政府提出了以旅游博彩业为龙头,以服务业为主体,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方向。
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可以更好地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澳门作为投资平台的作用;可以为香港尽快实现经济转型提供更好的外部条件,有力地推动澳门的产业适度多元化。正是在以上大背景下,2001年11月,董建华先生正式提出两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中央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和支持。2002年1月25日,两地关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磋商在北京正式启动。2003年6月29日和10月17日,内地和港澳先后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随后在2004年和2005年又签署了两个补充协议,使开放的内容进一步扩大。
问:《安排》对原产港澳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领域对港澳实施优惠的开放政策,这是否符合世贸规则?
答:WTO在倡导全球经济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并不反对成员之间缔结双边或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
内地和香港作为WTO的成员,同时又是不同的关税区,《安排》作为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符合WTO协议的规则。而且《安排》的内容不对非成员方新增或提高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壁垒,完全符合WTO的要求。《安排》已接受三轮WTO审议,并于2006年3月通过了审议。
问:《安排》自2004年1月1日实施以来进展情况如何?
答:《安排》自200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中央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港澳特区政府和港澳同胞的共同努力下,进展十分顺利。
1、货物贸易方面
截至2006年3月底,内地累计进口享受零关税待遇港澳货物总值4.94亿美元,税款优惠额3.02亿元人民币。
2、服务贸易方面
截至2006年5月底,港澳发证机构共核发1206份服务提供者证明书,主要涉及运输及物流、分销、银行、保险、电讯、广告、法律、建筑、医疗、视听、旅游等行业,其中运输服务及物流服务业最为踊跃。
金融领域: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香港自2004年2月25日起、澳门自2004年11月3日起,港澳银行开始全面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截至2006年4月底,在港澳人民币存款余额共计约230.2亿元人民币。
个体工商户:截至到2006年3月底,港澳居民在内地共设立个体工商户2261户,注册资金1.22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5111人。
3、专业人员资格互认方面
目前,内地与港澳在建筑业、证券业、司法专业、会计、医疗等领域实现了资格互认,共有1400多人通过互认取得对方的专业资格。
4、内地个人赴港澳旅游方面
自2003年7月28日实施“个人游”后,陆续开放44个城市“个人游”,覆盖人口超过2亿人。截至2006年1月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签发赴港澳“个人游”访问签注2239.2万个。2005年全年赴港澳的内地旅客达2296万人次,其中“个人游”达1088万人次,“个人游”旅客占内地旅客总数的47.4%。
问:您认为《安排》实施的效果如何?
答:《安排》实施三年来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三地和国际上普遍的好评。《安排》实施的效果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第一、从短期看,《安排》的实施,促进了港澳经济的复苏,尤其是内地开放“个人游”,带动了酒店、零售、餐饮、运输等相关行业的景气回升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向好,增强了港澳市民对投资、消费的信心。
有几组数据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在《安排》实施前的2003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GDP)增长3.2%,《安排》实施后的2004年,增长达8.6%,今年一季度为8.2%。香港的失业率大幅下降,从2003年最高峰的8.6%下降到今年2—4月份的5.1%。香港本地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也从2003年的增长0.9%到2005年的4.1%,今年一季度达到8.5%。
同样,澳门本地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增长14.2%到2004年的28.3%,今年一季度为18.8%。澳门的失业率也大幅下降,从2003年的6%下降到今年2—4月份的3.9%。澳门本地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也从2003年的增长45.2%到2005年的53.9%,今年一季度更达到68.1%。
可以说,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以及《安排》的实施,港澳经济明显复苏,民生进一步改善,社会各界对发展经济的信心日益增强。香港在全球经济体竞争力排名中位居第二。今天的澳门,社会安定祥和,经济持续增长。
第二、从长期看,《安排》对港澳经济发展而言,服务贸易开放的作用大于货物贸易,而服务贸易自由化将在长期发挥作用。主要在于促进港澳服务业与内地经济更加便利地互动合作,推动其结构升级,强化其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
第三、《安排》是互惠双赢的。在促进港澳经济结构升级和发展的同时,对内地经济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也会产生促进作用,对提高内地服务行业效率、调整业态结构、改进管理方式等都有积极影响。因此,《安排》是双边受惠、合作发展的协议。
问:我们知道,内地与港澳的《安排》是一个开放性的协议,请问廖部长,《安排》未来发展方向如何?
答:《安排》中规定,“双方将通过不断扩大相互间的开放,增加和充实《安排》的内容”。随着内地与港澳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内地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内地会不断扩大对港澳的开放。2004年和2005年,内地与港澳又陆续分别签署了《<安排>补充协议》和《<安排>补充协议二》,进一步扩大了开放内容,这就是《安排》开放性的具体体现。将来我们还会根据情况进一步充实《安排》的内容。
同时我们也希望港澳各界人士认真总结《安排》实施以来三地经贸的成功经验,在现行安排的框架内,把有关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另外,我们也会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时俱进,在知识产权保护、节约利用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推动内地与港澳的合作取得突破,并将内地有关地方与港澳的区域合作特别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引向深入。
我们相信,随着《安排》的不断完善和逐步落实,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贸易联系会更加紧密,合作会更加广泛,《安排》对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会更加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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