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4个省市23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6%。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9%;小型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6.7%。
抽查暴露出电热水壶中九大质量问题:
一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了保护使用者在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标准要求使用者不能触及到器具的带电部件,防止发生电击的危险。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该项不合格。主要是控制面板上的PVC膜可用手将其撕掉,PVC膜撕开后,由于指示灯处的开口较大,使用者能够触及到指示灯的带电部件,因此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造成触电事故。
二是输入功率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输入功率不合格。主要是没有根据产品的实际功率进行标称,造成实测输入功率偏差大于标准+5%的要求。输入功率过大,使用者在根据器具的额定功率配相关供电回路容量的时候,会造成过载的危险,从而引起供电回路的发热,造成绝缘老化、受损,长期运行会引起短路。
三是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耐潮湿不合格。主要是对电热水壶的基座进行淋水试验后,电气强度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四是非正常工作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主要是没有安装适当的热断路器,或产品设计上存在缺陷。
五是个别产品的结构存在缺陷。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存在结构缺陷。主要是产品设计错误或制造过程质量控制不严,造成无绳壶基座的排水孔太小,导致电热水壶内部的冷凝水不能及时排出,绝缘程度降低。
六是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该项不合格。主要是电源线长度过长,超过了标准0.75m规定值的要求。
七是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主要是接地无防松措施,接地不可靠。
八是螺钉和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
九是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主要是说明书上缺乏电热水壶的相关警告语等。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浙江华尔实业有限公司 华尔
中山市东凤镇名翔电器厂名翔 作者: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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