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食品须留样48小时备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07:06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懿)十桌以上的宴席,必须按规定上报,食品的样品也必须保留48小时以备查验。记者昨日获悉,由市质监局出台的南滨路餐饮企业服务标准,首次以条款的形式对南滨路上的52家餐饮企业,确定了质量保证机制。9月底前,相关部门将对餐饮企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将可能退出南滨路。据了解,餐馆服务标准共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级。南滨路上的餐馆将要全部达到地方标准以上,各条款借鉴了国际旅游酒店的相关标准。

  《标准》规定,南滨路经营者如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保留造成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客人自带的食品也会留样备查。”外婆桥负责人称。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