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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易规则》下月起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02:50 东方早报

  下月1日起,沪深证券交易所今年5月分别发布的新修订《交易规则》将正式实施。上证所上周末宣布,两地交易所已先后于6月13日和23日在深圳和上海联合举办了两期《交易规则》专题培训。

  上证所表示,此举是为了做好新版《交易规则》实施所涉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更好推动证券市场高效平稳地运行。两所负责人要求各会员、基金、QFII等市场参与者积极配
合交易所做好业务准备、系统升级等相关工作,保证新版《交易规则》7月1日起顺利实施。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新版首先增加了权证这一可交易新品种。其次,新版《交易规则》允许交易所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深交所交易规则》称“主交易商制度”)。其三,改变了以往交易所只接受限价申报的做法,增加了网站会员专区发布市价申报的方式。其四,新版《交易规则》对大宗交易做出更为详尽的规定。如明确了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具体条件;明确了大宗交易的两种申报方式,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明确了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此外,上证所还规定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其五,完善了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其六,增加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新方式。最后,新版《交易规则》特别单辟“交易行为监督”一章,规定对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两所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的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4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两所法律、业务和技术专家就《交易规则》的修订原则、交易制度变化的要点、交易行为监督以及技术升级准备等事项,做了详细解读。沪深两所已将有关培训资料通过其网站会员专区发布。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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