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庞纯钦 通讯员李欣松)6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全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2006年年检中取缔非法采矿点2265个,注销采矿许可证28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50个,查处侵权越界采矿50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867.525万元,罚没款225.055万元。
今年我区各地在年检中加强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取缔无证开采行为。各级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把安全生产作为矿山年检的重要指标,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法律规定要求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还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开采;对安全措施不力、存在事故隐患的,以及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整改未完成的矿山企业,原则上不予通过年检。全区各地通过年检促进了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继续关闭了一批影响重要公路、铁路两侧自然景观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对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环保部门限期整改而未完成的,年检不予通过。通过年检,进一步促进采矿登记管理规范化,推动矿山企业科学办矿,淘汰了一批落后的矿山企业。
据了解,今后我区将依法严肃处理不按要求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促进科学开采,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限制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提高新立矿山企业的“门槛”。实行矿山有偿技术服务,解决小矿山技术人员不足、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管理要求问题,避免矿山“三率”考核、储量消耗登记等措施流于形式。同时,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立法,通过立法建立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规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义务。
编辑:李华林作者:庞纯钦 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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