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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者险期内出险仍依约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9:44 每日新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7月1日起将迎来交强险与部分继续有效的商业三者险并行运转的一段特殊时期,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两险种的赔偿仍按各自约定条款进行。

  由于原商业三者险规定保险公司有责赔偿,即保险公司只赔偿驾驶人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
限额内予以赔偿。两种保险的赔偿范围、赔偿额度均有差异,如果分别投保两险种的车辆相撞发生事故,给第三方造成伤害,在履行赔偿责任时,有可能出现两辆车责任倒挂或失衡的现象。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双方仍按各自保单条款约定进行赔偿,事后按责论处时,可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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