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包租'楼花'订立霸王条款 枣阳一房产公司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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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5:0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陈岩 通讯员 李文成 徐辉)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以售后包租的形式公开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枣阳市工商局16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房地产公司违法发布广告、未将格式条款备案等行为处6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该公司去年12月竞拍购买枣阳商业大厦后,欲投资改扩建为大型商业地产项目。为
枣阳市三中教师李某等4人订购店铺后,发现其协议条款中有诈,遂投诉至枣阳市工商局,要求该公司返还预付款。 枣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认筹协议书》格式条款,多处违背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属于免除自身违约责任、排除购买方权利的“霸王条款”。目前,该公司已退还李某等4人的购房预付款。 针对近期全国各地一些开发商以售后包租的形式拆零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并在媒体上大量刊登相关广告的现象,建设部已于今年5月22日发出风险提示:以售后包租的形式购房有风险,投资须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