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保监会规定:7月1日起交强险标志必须贴在 车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5:4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人民日报:中国保监会22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制式和保险标志。

  据介绍,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上皆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
保单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除为不同的经营公司预留出印刷公司标志的区域,保单在全国范围内规格、制式统一。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从7月1日起,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7月1日后,如被交管部门发现忘记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将被处以20—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尚未投保,罚款数额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记者 曲哲涵)

  又讯 尽管原有商业三者的保单尚未到期,但随着7月1日的临近,目前不少车主都提前续保,以为这样就可以免投一年的交强险。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今天提醒大家:监管部门以7月1日为界来确定原商业三者险是否有效,是看保单的生效期,而非投保日期。(记者 曲哲涵)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