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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南山院士被抢案”背后的法律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9:12 中国经济时报

  ■张贵峰

  针对不久前钟南山院士在广州街头被抢,警方神速破案——被抢电脑10天后原封不动找回后,舆论的种种质疑:警察和劫匪是否沆瀣一气?6月22日的《南方周末》对该案办案过程进行了调查,事实真相是:该案案发后,广州警方迅速“成立了级别很高的专案组”——越秀分局局长任组长,广州市公安局两位副局长亲临指导,抽调一百多警力展开排查、布
控,并且“悬赏2万元奖励提供线索者”(而钟南山的手提电脑售价仅1万多元),最终,嫌犯被抓获,电脑被追回……

  通过上述案情真相的披露,“警察和劫匪沆瀣一气”的指责,无疑已是不攻自破。不过,欣慰之余,检点相关报道,另一个疑问又不可避免地冒出来了:为一起案值不过1万元的抢劫案就成立“专案组”且“级别很高”,接着又“悬赏2万”、声势浩大地调动大批警力参与侦破,破案倒是神速了,但这合乎一般的办案程序和法律规程吗?

  很明显,这绝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享受到的办案待遇,而该案之所以能办到如此地步,受害人特殊的院士身份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同为院士的中山大学肿瘤

医院院长曾益新,不久前手提电脑也曾被盗,就同样在警方高层的重视下,第三天电脑就被追回;而另一个反证是,在警方全力寻找钟院士电脑的过程中,竟“意外查获了被抢手机83部、手提电脑28部”——如果不是沾钟院士专案组的光,这些失主的失物恐怕不会如此“意外”找回吧。

  我们经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它不仅仅是立法、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同样也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根本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立案、还是破案,也无论是在打击犯罪,还是保护受害人的过程中,都没有特殊公民,警方均应一视同仁地平等对待。院士的电脑被丢了,就“专案组”,而普通公民的电脑则只能等着“意外查获”,如此悬殊的办案待遇、公共服务质量,尴尬的当然不会只是一次具体的执法行为,更是法律本身,是对“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执法伦理的一种嘲讽。

  当然,钟南山院士是令人崇敬的科学家,对国家对广州均有特殊的巨大贡献,包括警方在内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充分履行公共服务责任是毫无问题的,但是,这种公共服务的标准、依据,显然又不能逾越根本的法律原则。在这里,我想,钟院士将警民关系类比医患关系的说法,非常有利于说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承认,医生对待患者,应该只问病情,不问患者身份的话,那么,警察对待案件当事人,同样也应该只问案情,不问当事人的身份、地位。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到最近广受舆论关注的“对院士的非正常崇拜”——过分优厚的职业待遇、大量浮华不实的学术兼职等等,容易看出,“1万元专案组”式的执法待遇,其实也是一种“对院士的非正常崇拜”,考虑到作为社会基本秩序法律,比简单的职业、学术秩序更为基础、根本,这样一种以执法待遇为手段的“非正常崇拜”,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更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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