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敏)深圳已经打响了国六条地方细则出台的第一枪,各方正在静等国六条上海细则的出台。业内人士表示,深圳地方细则首炮打响,各地的细则估计将近期内会相继出台。
昨日,一场以土地政策为主的研讨会在上海举行,会上透露,“依照部署,上海下一步将从土地储备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制建设,为‘十一五’期间,依法合
理用地提供制度保障。”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点正是对“国六条”要求“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的一种呼应。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海的细则还没有最终出炉,但在6·25全国土地日前夕,上海正在为未来的土地政策出谋划策,昨日,市房地局主办的土地政策研讨会上透露的消息显示,下一步上海将从土地储备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强土地管理的法制建设。
上海一直在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道路。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上海已经做了大量工作。2000年以来,上海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确立,市场运行体制和组织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范围不断扩大。
在郊县推行了以节约土地为核心的“三个集中”(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同时,对全市工业用地和开发区用地归并整合。对保留的工业园区推行产业集聚,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结合城镇体系和行政区划的调整,上海在中心城区实施“双增双减”;区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归并整合了50%以上的乡镇,形成新城~新市镇~居民社区(中心村)的城市形态布局。
对于未开发利用的滩涂、湿地,上海明确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思路,确定了湿地保护的核心区、保护区和缓冲区的范围。
在供地机制上,出台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业用地实行“批项目,核土地”,将土地规模控制与核定作为项目用地的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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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发国六条细则
深圳正式出台了10项新政,以调控暴涨的楼价。据了解,这10项措施中包括新楼盘严格执行新的住房结构比例,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措施。
深圳细则明确,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该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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