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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凸显盲点 提醒:生榨米粉尚未有地方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7:38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心圩街道一家生榨米粉店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了南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当天的检查中,卫生执法人员发现这家米粉店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也没有健康证。

  在对患者食用的生榨米粉原料及成品取样检查后,卫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生榨米粉属于地方小吃,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市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科吕强告诉记者,正是由于
没有质量标准,市卫生监督所在对生榨米粉店的监管中,强调对场所的硬件、从业人员的健康的管理,合格了才给予发证。

  生榨米粉加工易受污染

  据介绍,生榨米粉作为一项传统的加工工艺,在一些地方的居民家中,就像煮米饭一样平常。将米浸泡两天后,磨成米浆,放在布袋中,用石板或器具把米浆中的水分压出来,发酵后再压榨制成米粉。对生榨米粉的制作工艺,卫生监督人员这样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目前市场上的各生榨米粉店,对生榨米粉加工的时间有长有短,且大多数都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在生产环节中很容易感染细菌,如酵米面杆菌等。

  不过6月21日心圩街道一生榨米粉店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市疾控中心还正在检验,还不能确定是生榨米粉出现问题。在现场检查后,卫生监督部门初步认定是米粉感染细菌导致的。

  生榨米粉尚未有地方标准

  在区、市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记者了解到,由于米粉属地方小吃,国家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广西在2000年1月24日,曾出台了一个《米粉制品卫生标准》,属地方质量标准,是强制性的,同时还出台了一个《米粉制品开业生产条件和技术要求》,是推荐实施的标准。但该标准没有对生榨米粉的规定。

  今年9月1日,广西将实施新制定的《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对2000年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补充,增加了米粉净含量、食品添加剂、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参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对米粉生产企业应必备的生产条件进行了修改。然而遗憾的是,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经浸泡、磨浆、蒸煮、成型、冷却等生产工序加工,未经干燥的鲜湿切粉、榨粉的质量安全要求,没有特别提到生榨米粉。但质量技术监督人员称,生榨米粉应该算作饮食行业,由卫生监督部门监管,标准可参照米粉的质量安全要求。

  吃生榨米粉要特别注意

  “生榨米粉在南宁市的上林、武鸣、蒲庙等地,是特受老百姓喜欢的一种食品,因此,卫生监督部门不能因为没有质量标准,就禁止生产。”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冯少雄副所长称,这还牵涉到一个地方风味小吃的保护问题,生榨米粉、粽子、油条、宾阳酸粉等都处于这一状况。

  冯副所长称,如何使这些地方风味小吃达到卫生安全的要求,除了

卫生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外,还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标准和成熟的生产工艺。这也是保护地方传统饮食,很有必要做的。编辑:王香菊作者: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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